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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lemon败诉国产瑜伽服品牌,我们该拍手叫好,还是看到更深的危机?
来源: | 作者:君君 | 发布时间: 2026-09-10 | 1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01 一个值得细品的判决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露露乐蒙运动用品有限公司(lululemon)诉浙江极由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主体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lululemon的全部商标侵权诉讼请求。

lululemon主张,国产瑜伽服品牌JU ACTIVE(极由运动)在门店装潢、商品、吊牌等处使用的商标标识,与其两枚核心注册商标视觉高度近似,构成商标侵权,并提出2000万元赔偿等多项诉求。

然而法院认定:双方图形商标的核心识别部分差异显著。JU ACTIVE的标识由字母“J”“U”演化而来,源自品牌标语“Just be U”,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合法有效;lululemon涉案商标则源自希腊字母Ω的变形。圆形背景属通用设计元素,普通消费者以一般注意力即可分辨来源,不构成混淆。

消息一出,舆论沸腾,不少人拍手叫好——“国产品牌硬气了”“外资巨头碰了一鼻子灰”。

但作为一名知产人,我在为本土品牌赢得公正判决感到欣慰的同时,也不禁要问一句:我们真的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02 商标撞车,正在成为一场“全民风险”

随着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浓厚,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已是常态。外资企业入驻中国,除了自己的固有品牌,几乎都会起一个中文名字。

但问题在于:中国文字本身就有限。

常用汉字不过三千多个,具有商业价值的、朗朗上口的组合更是少之又少。中国本土企业数量庞大,名字撞车本就是家常便饭。如今外资企业大量涌入,进一步加剧了“撞车”的频率。
当本土企业拥有自己的品牌商标、且与外资品牌完全不相似时,都会引发被告的官司——那些连商标都没有注册的企业,如果遇到类似局面,结局会怎样?

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达4987.7万件。在这样一个近5000万件商标存量的市场中,新品牌想要找到一个完全不与他人“撞车”的商标,难度可想而知。同音字、谐音字、图形局部相似——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被诉侵权的“把柄”。

更值得警惕的是,商标近似的判断本身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同样两个图形,有人觉得像,有人觉得不像;同样两个读音,有人觉得混淆,有人觉得清晰可辨。lululemon诉JU ACTIVE一案中,法院认定“不构成混淆”;而在另一些案件中,仅因读音相近就可能被判侵权。这种不确定性,让每一个品牌都像在走钢丝。

03 外资涌入与商标资源紧张:一个正在加剧的矛盾

《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已经形成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本格局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这本身没有问题——保护知识产权不分内外,是法治的应有之义。

但现实是,商标保护制度越完善,商标资源就越紧张。每一个外资品牌进入中国,都要注册中文商标;每一个本土创业品牌诞生,也要注册商标。有限的汉字资源面对无限增长的品牌需求,冲突只会越来越频繁。

lululemon诉JU ACTIVE一案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早在2023年,JU ACTIVE品牌成立之前,其运营方就已申请注册了多个JU商标。这说明JU ACTIVE从一开始就有商标布局意识。如果它没有提前注册商标呢? 面对lululemon的2000万索赔诉讼,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这个案件给所有企业的警示是:商标布局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

04 政策风向正在变化:恶意诉讼不再“零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lululemon败诉的同时,中国商标法律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2025年底,《商标法》第5次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核心聚焦当前商标领域突出的恶意注册及诉讼、不当使用注册商标等问题。

其中,新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以恶意串通、单方捏造基本事实等方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是首次在商标实体法中将恶意诉讼行为明确为权利行使的禁止性行为。

202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5件。典型案例中囊括了恶意囤积或抢注商标后提起诉讼等情形。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八十一条等条款,更将符合刑法构成要件的恶意诉讼正式纳入刑事责任处理范畴。

这一系列政策信号清晰而强烈:商标权不是“碰瓷”的工具,权利行使不能滥用。

05 两种企业的两种处境

站在当下,不同类型的品牌面临着截然不同的风险图谱:

对于已注册商标的企业——lululemon诉JU ACTIVE一案是“定心丸”,也是“清醒剂”。定心丸在于:只要你的商标是自主设计、合法注册、与对方核心识别部分存在显著差异,法院会依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清醒剂在于:即便你合法注册,依然可能面临大公司的诉讼拖累——商标确权不等于免于被诉。诉讼本身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品牌声誉损耗,都是不可忽视的代价。

对于没有注册商标的企业——风险是致命级的。在没有商标权利的情况下,一旦被诉侵权,连抗辩的“合法权利”基础都没有。轻则被迫改名、换标,重则面临巨额赔偿、产品下架。在近5000万件存量商标的汪洋大海中“裸泳”,被“撞”只是时间问题。

06 知产人的冷静观察:危机也是转机

lululemon诉JU ACTIVE一案,表面上看是一个品牌赢了、一个品牌输了。但从更深层次看,它揭示的是商标制度在全球化时代的普遍性困境:

商标资源的有限性与品牌增长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不会因为谁赢了某一场官司而消失。

但这个矛盾,也正在倒逼制度完善和企业觉醒。

从制度层面看,2025年商标法修订草案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防止权利滥用,倡导诚实信用”正在成为商标法的核心导向。

从企业层面看,lululemon的败诉和JU ACTIVE的胜诉,共同指向一个结论:商标不是用来“圈地”的,而是用来“使用”的。一个商标的价值,最终来源于诚信经营和真实使用积累的商誉。无论是国际巨头还是本土新锐,谁真正在市场上建立了品牌认知,谁就在商标纠纷中占据了道义和法律的制高点。

写在最后

当我们为lululemon败诉拍手叫好时,不妨多问一句:下一个被诉的,会不会是我?

商标撞车的时代,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已经注册的,要持续监测、主动防御;尚未注册的,要立即行动、亡羊补牢。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商标注册只是起点,品牌价值的核心在于真实使用和诚信经营。

正如JU ACTIVE的商标源自其品牌标语“Just be U”——品牌的灵魂,从来不在商标局的那张证书上,而在消费者的心智里。

但前提是:你得先有一张证书,才能谈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