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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为什么反复宣讲?2026新商标法,企业再不懂就晚了
来源: | 作者:君君 | 发布时间: 2026-09-16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9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26年度集中宣讲第三站将在武汉举行。这已是今年继雄安之后的第三场宣讲。商标局为什么反复召开宣讲会?新商标法究竟改了什么?对企业意味着什么?本文逐一拆解。

一、商标局为什么反复召开宣讲会?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经连续在多地开展集中宣讲——雄安、武汉……而这一传统已延续多年。商标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昶在雄安宣讲中明确指出,集中宣讲“不仅是商标政策解读的前沿阵地,也是商标局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和区域协同的重要平台”。

为什么如此高频?核心原因有三:

第一,政策窗口期需要“翻译”。 2026年6月26日,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施行。这是商标法实施40余年来首次由“修正”升级为“修订” ,条文从73条扩充至87条。法律文本的变动幅度之大,需要官方主动向社会“翻译”政策语言。

第二,实务操作需要统一口径。 新法在审查标准、程序时限、处罚力度等方面都有重大调整,基层执法部门、代理机构和企业都需要统一理解,避免“各说各话”。

第三,区域经济服务需要精准对接。 每站宣讲都结合当地产业特点。武汉站聚焦商标法第五次修改、欺骗性商标审查、新业态商品服务分类、快速审查办法、地理标志审查等,雄安站则侧重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马德里国际注册

二、宣讲的人是谁?级别怎么样?

本次武汉站宣讲的阵容堪称“豪华”,全部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及条法司的核心业务处室:

· 纪登波,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综合业务处三级调研员,主讲新修订商标法总体情况
· 刘胤颖,商标局体系建设处副处长,主讲欺骗性商标审查审理
· 赵泽静,商标局申请业务管理处副处长,主讲新业态商品服务分类
· 赵宇,商标局审查二处一级调研员,主讲快速审查办法
· 贺家栋,商标局审查五处三级主任科员,主讲地理标志与区域品牌
· 王瑞璇,商标局信息化运行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主讲网上服务系统
· 孙天骄,商标局国际注册三处一级调研员,主讲商标国际异议

级别判断:副处长级主讲核心审查标准,一级调研员(相当于正处级)负责快速审查和国际注册。这是商标局业务处室负责人级别的直接授课,不是普通的政策吹风会。

三、除了讲新商标,有没有讲国家知识产权最新应用指南?

有,而且非常关键。

2026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 《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 ,全面介绍知识产权信息获取渠道、专利和商标等信息的分析方法、流程规范以及分析工具。其中最具突破性的一条是:明确提出了“商标与著作权及中文网址的权利冲突排查”要求,将中文网址纳入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核心范畴。

这意味着,企业在做商标布局时,不能再只盯着商标局的数据库,必须同步排查著作权登记和中文网址注册情况。这一要求直接改变了企业品牌保护的工作流程。

四、商标局的目的和意义在哪里?

商标局的宣讲目的,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

短期:让市场主体在新法实施前完成合规调整。2027年1月1日新法施行,距今仅剩不到4个月,企业需要尽快适应新规则。

中期:推动商标制度从“重注册”转向“重使用、重保护”。商标局反复强调“以使用为本”的理念,宣讲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行业从‘重注册数量’转向‘重真实使用、重品牌价值、重合规执业’”。

长期: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助力中国品牌出海。宣讲中专门设置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国际异议的课程,指向非常明确——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商标布局必须先走一步。

五、新商标法与以前商标法有何区别?

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变化,也是企业最需要关注的:

① 恶意注册认定标准从“主观”转向“客观”

旧法要求“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双重主观要件,实践中举证困难。新法第十九条改为“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以客观化的“明显超出”替代了主观的“恶意”判断,大幅降低了执法机关的举证难度。

② “心机商标”首次入法并设置严厉罚则

“树上熟”“0添加”这类将品质描述词汇注册为商标、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被新法重点打击。根据第五十六条,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罚款;不足5万元的,可处2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撤销注册商标。

③ 异议期从3个月缩短为2个月

这一变化对企业维权时效提出了更高要求。商标异议期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至2个月,意在缩短注册周期,但要求权利人必须进行更频繁的监测和更快速的决策。

④ 商标局可主动“撤三

新增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商标局可以依职权主动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再仅仅依赖他人申请。

⑤ 互联网使用行为正式入法

新法第二条首次明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的使用行为”属于商标使用行为。App开屏、短视频、直播间、电商链接中的商标使用,全部纳入法律监管。

⑥ 动态标志可注册

新法扩展了商标保护客体,动态标志等新型标识可以申请注册。

六、除了“心机商标”,还有什么内容?

宣讲覆盖的远不止“心机商标”。根据武汉站和雄安站的课程安排,还包括以下重点: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商品服务分类:随着机器人、无人机、6G、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传统的尼斯分类体系面临挑战。商标局正在解决“新业态商品服务该注册哪些类别”的问题。

地理标志审查认定与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申请注册商标的指引》,明确集体商标更适合作为产业集群品牌的法律保护路径。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适用对象包括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与商标国际异议: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商标保护通道。

代理机构规范化监管:针对低价揽收、虚假承诺、材料造假等乱象提出硬性约束,完善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机制。

七、在新注册和各个阶段商标审查中,与之前有何区别?

这是企业最关心的实务问题,分阶段来看:

注册申请阶段:审查更严。新法要求审查机关对“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申请主动拦截,不再是被动等待他人提出异议。“心机商标”的审查标准更加细化,商标局已驳回上百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申请。

初审公告阶段:异议期缩短至2个月,留给权利人监测和决策的时间窗口大幅收窄。以前3个月可以慢慢评估是否提异议,现在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

驳回复审阶段:15日复审期限不变,但新法明确了中止审查规则——异议审查、驳回复审等案件必须以另一案件结果为依据的,“一般应当”中止审理(旧法是“可以”),这为企业争取了更充分的法律程序空间。

无效宣告阶段: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加大。新法明确了三类恶意申请情形,并设置了警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使用管理阶段:这是最大的变化。商标注册后并非“一劳永逸”——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可能面临罚款乃至撤销。商标局可主动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倒逼企业建立常态化使用证据留存机制。

八、商标+原创著作权+中文网址是否成为必选项?

正在成为必选项,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标配”。

2026年3月发布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明确提出了“商标与著作权及中文网址的权利冲突排查”要求。这意味着官方层面已将三者视为一个整体。

实践层面,数据更能说明问题:目前中国82%的商标以中文构成,43%的中文域名与商标标识重合。新修订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合法权益”,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属于混淆行为。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只注册商标,不注册对应中文网址,第三方抢注中文网址后可能反过来阻碍企业的线上品牌推广。同时,商标与中文网址分属不同注册体系,越晚布局中文网址,越可能被第三方先行占用。

更关键的是,中文网址的访问记录、解析记录可以作为商标“撤三”答辩的使用证据,为企业保住商标提供关键佐证。

九、这对商标各个阶段的影响是什么?

申请阶段:企业需要在申请商标之前,同步排查中文网址和著作权冲突,避免因在先权利被驳回。申请材料中应包含商标使用意图的说明,以应对“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审查。

审查阶段:带有欺骗性的标志、超出正常经营需要的批量申请,将被主动拦截。企业需要确保申请商标的行为具有真实的经营合理性。

注册后阶段:必须建立使用证据留存机制。合同、发票、产品包装、广告投放记录、访问记录等都要系统归档。新法下,商标注册证不再是使用行为的“绝对安全港” 。

维权阶段:异议期缩短倒逼企业加快监测频率,建议将商标监测从“季度排查”升级为“月度甚至周度监测”。无效宣告程序中,恶意注册的举证标准相对降低,有利于权利人维权。

十、如果企业按照最新指南来,有什么商机?

① 快速审查绿色通道: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以及涉及国家或省级重大工程、重大赛事的商标申请,可以申请快速审查,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比常规程序节省数月时间,抢占市场先机。

② 地理标志与区域品牌红利:国家正在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注册为集体商标,地方特色产业可以借此打造区域公共品牌,获得政策支持和品牌溢价。

③ 出海布局先发优势:马德里国际注册可以让企业以中国为原属局,一次申请覆盖多个缔约方,全部流程一般不超过24个月。在宣讲中专门设置这一课程,说明官方鼓励企业提前进行海外商标布局。

④ 数字品牌资产增值:商标+中文网址的协同布局,在AI时代可以形成“可信信源”——当用户在搜索引擎或AI工具中输入品牌名时,一致的商标与中文网址能快速建立信任,减少客户流失。

⑤ 品牌合规溢价:在行业从“重注册数量”转向“重品牌价值”的大趋势下,率先完成合规转型的企业,在融资、上市、出海等场景中具备明显的品牌资产优势。

十一、如果不按照上面来,会有什么后果和损失?

后果一:商标被驳回或撤销,品牌投入打水漂。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735.8万件,整体驳回率约38%,近6成驳回原因是申请前未做好全面检索、对商标注册规则存在认知偏差。驳回复审的法定期限只有15日,一旦错过就相当于放弃救济机会,已投入的品牌成本可能全部损失。

后果二:面临高额罚款。

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注册商标,最高可处违法经营额5倍罚款或25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注册商标被撤销。

后果三:中文网址被抢注,流量被劫持。

商标与中文网址分属不同注册体系,只注册商标不注册中文网址,一旦被第三方抢注,企业可能面临流量劫持、品牌混淆、甚至被反向索要高价转让费的风险。

后果四:商标因缺乏使用证据被撤销。

新法下商标局可主动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如果没有留存规范的使用证据——合同、发票、广告投放记录、中文网址访问记录等——商标可能在不经意间被撤销,多年积累的品牌资产一夜清零。

后果五:出海受阻,海外市场被抢注。

中国企业出海过程中,如果未提前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或目标市场商标布局,可能遭遇海外商标抢注,导致产品无法进入目标市场,或被迫高价回购商标权。

结语

2026年商标法的修订,本质上是一场从“注册管理”到“使用治理”的制度转型。商标局反复召开宣讲会,就是在为这场转型做“全民动员”。

对于企业而言,合规不再是成本,而是竞争力。提前完成商标合规布局、建立使用证据管理体系、推动商标+著作权+中文网址协同保护的企业,将在新一轮品牌竞争中占据先机。

9月15日武汉站的宣讲,值得每一个关心品牌未来的企业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