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七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修法——这是商标法自1983年施行四十多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由8章73条增加为9章87条。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从业者,我想从一个知产人的视角,和各位企业家聊聊:这次修法,到底意味着什么?
一、商标不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
先看一组数据:1983年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数量只有9万件;到2025年底,这个数字已跃升至4987.7万件。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
数字背后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商标已经成为企业最核心的资产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更多叫得响的品牌”“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品牌从何而来?商标是品牌的法定载体,没有商标保护,品牌就是空中楼阁。
但现实中,太多企业还在犯同样的错误:
产品卖火了才发现商标被别人抢注了;品牌做大了才发现核心类别根本没注册;被侵权了才发现维权举步维艰……
没有商标保护,就是背离商业发展规律,“受伤”的迟早就是自己。
二、这次修法,释放了三个强烈信号
信号一:“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别想了
新修订的商标法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
这意味着什么?过去那种“先囤一堆商标再说”“抢注热门词汇再高价转卖”的路子,彻底走不通了。商标不是“藏品”而是“用品”,其价值来源于市场使用过程中积累的商誉,而不是注册证书本身。
更值得注意的是,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信号二:“心机商标”迎来重拳
什么是“心机商标”?就是那些通过故意拼凑或拆解,利用商标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数据显示,从2023年到2026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127.3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
新法规定,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这类行为投诉、举报。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让“心机商标”无处遁形。
信号三:商标的生命在于“用”
新修订的商标法明确,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对企业而言,这次修法的核心信号非常明确:商标获准注册,不再意味着风险的终结,而只是商标合规管理的开始。商标制度的监管重心,正在从“注册环节”全面向“使用环节”延伸。
三、留给企业的时间只有半年
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距离生效仅剩半年时间。
作为知产人,我给企业三点建议:
第一,立即盘点商标资产。 全面排查存量商标,梳理每一件商标与现有业务、未来规划之间的关联性。对于确无价值的闲置商标,考虑主动处理。记住——新法打击的是缺乏商业合理性的囤积,而非正常的防御性布局。
第二,升级营销审核机制。 将“误导性使用”和“互联网使用”的合规审查前移至产品命名和营销策划阶段。统一产品包装、电商详情页、直播话术等线上线下审核标准。别等被罚款了才后悔。
第三,建立持续的使用证据档案。 新法之下,商标能否持续有效存在,越来越取决于企业是否真实使用、规范使用,并能够持续证明其使用状态。建立一套持续更新的商标使用证据档案,刻不容缓。
四、写在最后
商标法四十多年来首次全面修订,不是偶然。这是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的制度回应,是品牌经济时代的法治保障。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商誉的载体和诚信的象征,更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工具。
商标保护不是成本,是投资;不是负担,是护城河。
在这个品牌制胜的时代,没有商标保护的企业,就像在商海中“裸奔”——你以为自己在奔跑,其实随时可能被浪潮吞没。
新法已来,半年后正式生效。趁还有时间,行动起来。
毕竟,法律的归法律,生意的归生意——但商标,两者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