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企业提供 一站式知识产权+互联网服务

专业品牌服务团队
当前位置:
“烤斯克”们的生死局:商标+著作权+中文网址,缺一个都可能出局
来源: | 作者:君君 | 发布时间: 2026-08-03 | 7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一场“撞脸”引发的流量狂欢

2026年7月底,陕西铜川一家不起眼的烤肉店突然刷屏全网。店主马建平因长相酷似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被网友戏称为“烤斯克”“马斯克陕西分克”。有食客随手拍摄的一条视频点赞突破80万,马建平开通个人账号“烤斯克马建平”后,粉丝迅速突破10万。

走红后,小店客流量直接翻倍,每天都有慕名而来的客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流量,48岁的马建平保持着清醒:“流量是一时的,味道才是一辈子的。”

然而,就在走红不到两天,仿冒账号已经出现了。7月29日,马建平发布视频称,近期出现了大量同款名字、同款头像的仿冒账号。

仿冒账号来得如此之快,商标抢注,还会远吗?

二、“烤斯克”的商标隐忧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从业者,看到“烤斯克”爆火的第一反应是——“商标注册了吗?”

“烤斯克”这个名称,精准结合了“烧烤”的行业属性与“马斯克”的流量密码,极具商业价值。然而,“烤斯克”并非马建平原创的商标名称,而是网友在评论区取的外号。这意味着任何人都有可能抢先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我国《商标法》遵循“申请在先”原则——谁先提交注册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权。等到马师傅意识到要注册商标时,很可能发现“烤斯克”已经在核心类别上被别人抢注了。到那时,要么花高价买回商标,要么放弃这个名字重来,要么陷入漫长诉讼——每一条路都代价高昂。

而站在流量风口上的马师傅,时间窗口正在飞速关闭。更值得警惕的是,2026年新《商标法》落地后,商标异议期已由3个月缩短至2个月——错过2个月异议期,等于放弃维权机会。

三、前车之鉴:那些被商标“绊倒”的网红IP

蒜鸟”:超亿元损失的警示

武汉本土文创IP“蒜鸟”,2024年9月面世后迅速成为现象级文创爆款。团队第一时间申请了著作权登记,一个月后便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但商标注册却慢了一拍。

2025年3月前后,大批第三方主体开始集中抢注“蒜鸟”相关商标,抢注时间高度重合,有主观恶意倾向。而原创团队直到当年4月后才开始为“蒜鸟”申请商标。

慢了这一步,代价是什么?持续泛滥的侵权行为已给企业造成超亿元经济损失。公司创始人坦言,团队初创阶段知识产权布局不完善,导致多个热门品类商标遭他人抢注,对企业发展和IP长期运营产生了很大影响。

李子柒:失去自己名字的控制权

李子柒的遭遇更是令人唏嘘。在与MCN机构微念的合作中,微念抢先注册了多项“李子柒”“子柒”商标。李子柒对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失去了核心控制权,直接导致停更三年。一个顶级IP的停摆,损失何止千万?

papi酱:商标被抢注者180万叫卖

“我是papi酱,一个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女子。”这句经典开场白曾红遍全网。然而当papi酱想把自己的名字注册成商标时,却遭遇尴尬——“papi酱”系列商标因与已注册商标构成近似而被驳回。

更讽刺的是,抢注者正把“PAPI酱”商标挂在网上高价叫卖,38类和41类两个核心类别打包要价180万元。抢注者直言:“这个知名度摆在这了,肯定是贵点的。”抢注成本不足5000元,转手叫价180万——这便是“申请在先”原则下的残酷现实。

更多网红IP的“商标劫”

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肥娟小吃店”走红后,“肥娟”商标被不相关人员抢注;400万粉丝的“麦田乡音”账号被他人恶意抢注商标后,抢注方反过来投诉正主侵权,导致账号屡遭下架、直播中断、业务濒临停摆。超30%的头部网红曾遭遇商标抢注,轻则改名,重则商业变现受阻。

四、2026年新规:商标已不够,必须“商标+著作权+域名”三重防护

仅仅注册商标已经远远不够了。

2026年3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国知办发服字〔2026〕14号) 。这份指南带来了一个重大变化——首次将域名纳入商标权利冲突排查的核心范畴。

《指南》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商标与著作权及域名的权利冲突排查,提出综合关联 “商标+著作权/域名”数据,有效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保障品牌资产的法律安全与市场完整性。《指南》创新性打造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分析矩阵,将商标与著作权及域名相结合,为用户提供多维融合的分析思路。

《指南》要求企业不仅要监测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是否被抢注,更要 “基于商标名称系统性注册主域名及常见变体” ,构建起一套防御性的域名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特别强调: “商标权并不代表数字品牌中文网址使用权” ,企业应加强中文.网址前置保护意识。当前,中文.网址不再是企业的可选项,而成为数字品牌保护的必选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指出,域名被抢注后,仲裁遵循先来后到原则,一定要证明在先权利,如果没有在先权利,域名维权非常困难。

在AI生成内容与智能搜索场景下,中文域名的唯一性与权威性对于保护企业免受数字品牌混淆风险至关重要——它不仅是访问地址,更是AI训练数据中高权重的品牌标签。

中文域名已成为商标监测的法定“必查项” ,企业需实现商标与中文域名的同步注册、同步保护、同步管理。

商标管线下,著作权管内容,中文网址管网上的“门牌号”——三者缺一不可,协同作战,才能真正守住你的IP资产。

五、网红经济时代,个人IP的商标到底有多重要?

答案很直白:商标就是你IP的法律身份证。没有它,你的名字在法律上就不属于你。

在“流量即资产”的网红经济时代,一个个人IP的价值远不止于内容本身。姓名、昵称、口头禅、形象——这些无形资产一旦形成影响力,就具备了极高的商业价值。而将个人IP品牌化、资产化的核心路径,就是商标注册。

商标的作用远不止“防止别人用你的名字”:

第一,它是商业变现的通行证。 想直播带货、开发自有品牌产品、推出周边——没有商标,包装上都印不了自己的名字。

第二,它是维权的法律武器。 没有注册商标,就无法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第三,它是品牌价值的护城河。 没有商标保护的IP,就像没有围墙的城池——谁都可以进来抢一把。

六、什么时候保护?做大做强还是先注册?

很多创作者有一个误区:“等我做大做强了再注册商标,现在还早。”

这是最危险的认知陷阱。

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不看谁先用,只看谁先申请。等你做大做强了,你的名字早就被别人抢注了。“蒜鸟”的教训就在眼前——热度全面爆发之时,正是抢注者集中出手之日。

答案是:越早越好。理想状态是在IP上线前就完成布局。

建议在以下时间节点启动:

· 确定IP名称后立即查询:上中国商标网查询同名商标是否已被注册
· 发布第一条内容前提交申请:哪怕只提交核心类别(第41类教育娱乐、第35类广告销售)
· 热度起来后立即补充防御性注册:覆盖可能涉及的衍生品类别
· 同步注册中文.网址:与商标名称完全一致的中文.网址

注册一个商标的成本不过几千元,而一旦被抢注,维权成本可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是一笔投入产出比极高的“保险”。

七、做大做强后改名?别天真了

还有人问:“先做大做强,以后可以改个名字嘛。”

换个名字,等于推倒重来。

一个IP的名字,承载着粉丝的认知、品牌的调性、多年的积累。李子柒要是改名叫“李小花”,还有几个人认识?papi酱要是改名叫“papi姑姑”,那句经典开场白还成立吗?

品牌改名不是换个招牌那么简单。它意味着粉丝认知的重置、搜索流量的归零、商业合作的重新谈判、已有产品和包装的全面更换。

更重要的是——你改得了名字,改不了被抢注的事实。抢注者依然可以拿着你的旧名字做文章,混淆市场、分流客源。

与其做大后被迫改名,不如一开始就把名字牢牢握在手里。

八、给创作者的几点实操建议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从业者,给所有正在或将要打造个人IP的创作者几点建议:

1. 商标先行,而非“火了再说”。 在发布第一条内容之前,就去查询并提交核心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市场的热度可以等,但权利的保护不能等。

2. 核心类别必须覆盖。 第35类(广告销售、直播带货)和第41类(教育娱乐、视频制作)是必选项。餐饮类还要加上第43类,有衍生品计划还要布局第29类、第25类等。

3. 防御性注册不能省。 不仅要注册主品牌名,还要注册近似名称、拼音、英文、谐音等。防止别人用“烤斯克烧烤”“烤斯克餐饮”等擦边球名称混淆市场。

4. 建立“商标+著作权+中文网址”三重防护。 及时做著作权登记,固定IP形象的权属和创作时间。立即注册与品牌名完全一致的中文.网址,排查并注册常见变体(拼写变体、地域后缀、行业后缀等)。将域名监测纳入商标监测体系,定期排查近似域名是否被抢注。

5. 持续监测,快速响应。 定期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是否有近似商标被申请。2026年新《商标法》已将异议期缩短至2个月——一旦发现抢注,必须在2个月内提交异议申请,错过即放弃。

6. 建立“注册、监控、回购、仲裁”四大保护机制。 网址注册管理机构总经理惠祥龙建议,企业应制定这四大措施,把控好监测节点,长期守护品牌数字资产安全。

写在最后

回到“烤斯克”马建平的故事。他靠一张“撞脸”马斯克的脸走红,靠二十年烤肉的手艺留客。他说:“流量是一时的,味道才是一辈子的。”

这句话很朴实,也很动人。但作为一名知产人,我想补充一句: “味道”是你的核心竞争力,“商标”是你核心竞争力的法律铠甲。

没有商标护体的IP,就像在闹市中摆摊卖烤肉——生意再好,别人随时可以复制你的招牌、抢走你的名字、分流你的客人。在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南》已将“商标+著作权+域名”协同保护上升为政策要求的背景下,三重防护缺一不可。

别让你的努力,最后为他人做了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