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企业提供 一站式知识产权+互联网服务

2026年8月25日,“奶茶第一股”香飘飘(603711.SH)一则公告引发市场关注——董事会同意选举蒋晓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这位在社交媒体上被称为“奶茶姐姐”的90后企二代,正式从品牌创新中心总经理走向核心决策层。
但在蒋晓莹走向台前的同时,一场关于“奶茶姐姐”商标归属的暗战也浮出水面。而在这场IP角力的背后,是香飘飘用近二十年时间构筑的庞大商标帝国。
一、“奶茶姐姐”是谁?
蒋晓莹出生于1993年,是香飘飘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蒋建琪之女。2016年进入香飘飘,历任互联网创新中心总经理、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品牌创新中心总经理。截至2026年上半年,她持有香飘飘18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4.36%。
更引人注目的是她另一个身份——“奶茶姐姐”。蒋晓莹在小红书、抖音布局了个人社交账号“奶茶姐姐”,简介写着“奶茶姐姐蒋晓莹,一天三杯奶茶的香飘飘企二代”。目前抖音粉丝约1.5万,小红书粉丝约1.2万。
从股权结构看,香飘飘控制权高度集中于创始人家族——蒋建琪持股50.44%,与兄弟蒋建彬、妻子陆家华、女儿蒋晓莹四人合计持股70.59%,加上蒋建琪控股的杭州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有的6.08%,香飘飘近八成的股权掌握在创始人家族手中。此次副董事长提名,标志着香飘飘代际传承的关键一步。
不过,该议案尚待9月10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香飘飘的商标帝国:提前17年的远见
香飘飘的商标故事,要从2004年说起。
2004年9月20日,第一枚“香飘飘”商标被注册——此时距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05年8月)还有将近一年。公司尚未成立、产品尚未面市,商标已经先行。这种 “商标先于公司” 的布局思路,在当时的中国民营企业中并不多见。
随后一年间,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陆续注册了十余枚“香飘飘”商标。2005年,在商品毫无知名度的情况下,创始人蒋建琪毅然决定耗资3000万元在湖南卫视投放广告。2006年,他又找到网络歌手香香创作了一首《香飘飘》,运作费用不超过70万元,传播效果却远超同等费用的传统广告。
“产品未动,商标先行;广告开路,歌曲破圈” ——这套组合拳为香飘飘的品牌崛起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商标网查询,香飘飘公司至今共申请了620件商标,其中“香飘飘”相关商标达151件。商标家族包括“香飘飘世界茶旅”“香飘飘每日奶茶”“香飘飘XIANGPIAOO”“香飘飘小丸子”“香飘飘这滋味谁不爱”“香飘飘小饿小困喝点香飘飘”等一系列商标。而据其他渠道统计,香飘飘名下商标信息已超过1100件。
2012年4月,“香飘飘”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 “中国驰名商标” 。2017年11月,香飘飘登陆上交所,成为国内奶茶行业第一家上市的企业。同年,公司申请注册了“Meco”商标,进军瓶装茶饮料市场。
2024年,香飘飘公司申请注册了“香飘飘原叶”“MECO”“飘咖啡咖”“如鲜·果茶”等多件文字商标,以及与水果原料相关的图形商标,涉及国际分类第29类食品、第30类小食配料和第32类啤酒饮料。2025年,香飘飘首家线下奶茶店在杭州开业,商标布局从线上产品向线下门店延伸。
从2004年的第一枚商标,到如今超千件的商标版图,香飘飘的商标覆盖范围广泛且重点突出——无论是经典的原味、草莓味、巧克力味等多种口味奶茶,还是近年来推出的芝士奶盖奶茶等新品类,均有对应的商标保护。
三、商标战场:被“分食”的“香飘飘”
品牌做大了,麻烦也随之而来。
2006年起,“香飘飘”商标的抢注如雨后春笋般接连而起。抢注主体从个人扩展至各行各业——纺织印染公司、电器公司、服饰公司,当然也少不了食品类公司。中国商标网显示,“香飘飘”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达283件。
抢注之外,还有“蹭名牌”的山寨者。香飘飘公司曾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起诉过多家名称近似的企业——上海香飘飘、郑州香飘飘、福州香飘飘……
其中最典型的是“苏州香飘飘”案。被告苏州香飘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好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茶产品,在包装显著位置标注“苏州香飘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字样。法院认定两被告具有明显攀附商誉的故意,最终判决赔偿香飘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7万元。
此外,河南情缘食品有限公司因山寨香飘飘,被判赔10万元。梳理公开判决书可以发现,香飘飘公司在商标维权中最高曾获赔60万元。知产宝数据显示,“香飘飘”相关的裁判文书达77例,多数为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然而,维权并非一帆风顺。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香飘飘也有落败的时候。(2019)京73行初15582号行政判决书显示,香飘飘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2093826号“香飘飘”商标,因与北京某公司商标构成近似而被驳回,上诉后仍被法院驳回。
“香飘飘”越有名,被“碰瓷”的风险就越高——这是品牌成长的宿命,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持久战。
四、“奶茶姐姐”商标:不在她手上
那么问题来了:蒋晓莹的个人IP“奶茶姐姐”,商标在她手上吗?
答案是:不在。
经查询,“奶茶姐姐”商标在多个类别上已被第三方抢注:
· 第30类-方便食品(注册号17274589):申请时间2015年6月24日,注册日期2016年8月28日,有效期至2026年8月27日。商品服务涵盖咖啡、茶、茶饮料、糖、冰淇淋等——恰恰是香飘飘的核心业务领域。申请人地址在深圳。
· 第43类-餐饮住宿:申请人深圳市达沃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直接对应线下奶茶店业务。
· 第32类-啤酒饮料:同样由深圳市达沃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涵盖啤酒、无酒精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等。
· 第1类-化学原料(注册号56110989):申请人无锡市远通气体有限公司。
至少4个核心类别已被他人抢注,涉及方便食品、餐饮住宿、啤酒饮料等与奶茶业务直接相关的领域。而申请人无一与蒋晓莹或香飘飘相关。
更值得警惕的是,第30类“奶茶姐姐”商标的有效期至2026年8月27日——就在此时此刻到期。这是收购或重新申请的关键时间窗口。该商标在注册过程中还曾经历过异议程序,可见从一开始就有人关注并试图阻止其注册,但最终未能成功。
五、“奶茶妹妹”的商标布局:一堂教科书级的防御课
对比之下,“奶茶妹妹”章泽天的商标布局堪称教科书级别。
早在2015年,江苏章泽天文化发展公司就对 “章泽天”“奶茶妹妹”进行了全类别商标注册。她不仅在2015年5月27日这一天同时在45个商标类别提交了“奶茶妹妹”的申请,还陆续申请了 “奶茶妈咪”“奶茶宝宝”“奶茶宝贝”“泽天” 等系列商标。
据查,该公司为“章泽天”三字注册了94个商标,“奶茶妹妹”三字注册了89个,均是1-45类全品类注册。
章泽天的策略是:全类别覆盖+家族化布局+主动异议。核心IP“奶茶妹妹”覆盖45个类别,同时注册衍生名称形成“商标护城河”。
相比之下,蒋晓莹的“奶茶姐姐”至今未在任何类别上拥有商标权。个人IP名称被第三方在多个核心类别抢注,这是IP运营中最危险的局面。
六、商标权旁落,对个人IP和香飘飘意味着什么?
对个人IP的影响:
“奶茶姐姐”账号已积累数万粉丝,但商标权在第三方手中。如果商标持有人未来主张权利,可能对账号商业化造成影响——账号名称本身不构成商标侵权,但若涉及商业变现(如带货、品牌联名),风险骤增。
对香飘飘的影响:
香飘飘本身拥有超千件商标的庞大版图,“香飘飘”早在2012年就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但“奶茶姐姐”是独立于“香飘飘”的新IP,不自动享有驰名商标保护。如果香飘飘未来要将“奶茶姐姐”作为子品牌或线下门店品牌,将面临侵权风险。
“奶茶妹妹”与“奶茶姐姐”的商标格局差异,本质上是品牌IP化时代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前者用全类别注册筑起了坚固的护城河,后者则让核心IP暴露在商标抢注的风险之中。
七、市值与业绩:47亿市值背后的挑战
截至2026年8月,香飘飘总市值约47.4亿元。
2026年上半年,香飘飘实现营业收入12.77亿元,同比增长23.31%;归母净利润1085.9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但扣非归母净利润仍为-147.9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亿元。
分产品来看,冲泡类业务上半年收入6.68亿元,同比增长57.7%。但被寄予厚望的即饮业务(Meco果茶、兰芳园丝袜奶茶等)营收却同比下降2.11%。分季度看,一季度归母净利润约9339万元,二季度亏损约8253万元——季节性波动依然是香飘飘的“阿喀琉斯之踵” 。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香飘飘曾尝试“去家族化”管理转型。2023年12月,创始人蒋建琪辞去总经理职务,由外部职业经理人杨冬云接任。然而不到10个月,杨冬云便因“个人原因”辞职,蒋建琪再度兼任总经理。这次短暂的职业经理人实验,最终以回归家族管理告终。
如今,90后的蒋晓莹走向副董事长岗位,标志着香飘飘在代际传承上迈出关键一步。
八、知产人的观察
从知识产权视角审视这一系列事件,有几个值得深思的启示:
启示一:商标布局要“抢跑”。 香飘飘2004年注册商标、2005年成立公司——先有商标后有企业。这种“抢跑”意识,在品牌创立之初就为后续发展扫清了最大障碍。对比那些因商标被抢注而被迫改名或付出高昂代价的品牌,香飘飘无疑是幸运的。
启示二:驰名商标是“护城河”。 2012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后,香飘飘在维权时获得了更强的法律支撑。在“苏州香飘飘”案中,法院正是基于香飘飘注册商标的高知名度,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为品牌筑起了一道更坚固的防线。
启示三:商标布局要随业务扩展而动态更新。 从杯装奶茶到即饮果茶,从线上产品到线下门店,香飘飘的商标版图始终在扩展。2024年申请的“香飘飘原叶”“飘咖啡咖”“如鲜·果茶”等商标,正是业务多元化的法律保障。
启示四:个人IP的商标权不能“裸奔”。 在IP经济时代,个人品牌名称的商标权是最基础的资产。蒋晓莹的“奶茶姐姐”账号已形成品牌认知,但商标权在第三方手中——这个漏洞必须尽快弥补。“奶茶姐姐”第30类商标此刻正在到期。对于蒋晓莹和香飘飘而言,这是一个必须抓住的时间窗口——要么收购,要么重新申请,要么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错过这个窗口,下一个十年,“奶茶姐姐”可能不再是“奶茶姐姐”的。
从2004年的第一枚商标,到如今超千件的商标版图;从“一年卖出3亿多杯”的广告语,到“奶茶姐姐”在小红书和抖音上圈粉——香飘飘用近二十年时间完成了商标布局从0到1000+的跨越,如今又迎来了二代接班的品牌传承时刻。
蒋晓莹能否带领香飘飘在激烈的茶饮市场中突围?“奶茶姐姐”的商标权归属将如何解决?这家47亿市值的“奶茶第一股”,正站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
对于知产人而言,这个故事最值得玩味的或许不是二代接班的豪门叙事,而是一个品牌如何用商标筑起护城河、又如何因商标面临挑战——这才是“香飘飘”商标江湖的真正看点。